河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实习基地实习及督导管理办法(修订)

2020-09-04 10:59:47

河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

 

第( 2020-02)号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河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实习基地实习及督导管理办法

一、实习的内容和要求

1.了解并掌握精神病症状学、精神疾病的诊断治疗,学习初次接诊问诊技巧及心理评估技术,夯实理论基础知识;

2.学习在日常工作和咨询中对心理障碍的识别能力,能够做到及时发现、及时应对、适时转诊,避免发生自伤、自杀、伤人、杀人等不良后果;

3.学习如何正确处理心理危机事件,如发生自伤、自杀、伤人、杀人等危机事件后,怎样及时采取干预措施,提高对心理危机事件的干预能力;

4.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主动学习实践,参与个体咨询及团体咨询,不断提高专业咨询水平;

5.积极参加个人体验及案例督导,提高咨询师自我察觉、自我成长的能力;

6.学习心理咨询病历书写规范、督导案例汇报规范,提高心理咨询师专业化咨询水平;

7.学习过程中严格遵守实习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,严格要求自己,锻炼咨询师的自律性;

8.通过规范的学习、实践、督导以及个人的努力,不仅要全方位提高个体咨询和团体咨询的能力,而且把自己锻炼成一位规范、专业的心理咨询师。

心理咨询是一个科学加实践的学科,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都非常重要,对心理咨询技术的了解、理解、掌握和操作是心理咨询师的基础,个人体验及案例督导是心理咨询师不断成长并完善自我的基石。

二、实习形式

每周最少两次参加现场临床查房,由医生、护士、心理师共同遵循生理、心理、伦理原则对每一位住院患者进行查房;

每周至少一次跟随主治医师以上医生接诊;

每周至少一次参加疑难案例督导研讨会;

每周至少一次由心理治疗师单独带教心理治疗技术;

每月由带教老师进行一次个人体验或案例督导,一次团体成长督导;

每月带教老师进行一次现场个案分享;

每天跟随带教老师参加团体心理治疗;

实习2个月以上的跟随带教老师进行咨询记录;

实习3个月以上安排个案咨询;

实习对象:河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会员、社会心理工作者、考过心理咨询师证书的学员等。

三、督导形式

督导采取个人督导;团体督导;网络督导等形式。

四、实习合格证书及督导证书

实习满3个月,接受上级督导师每月一次督导,然后通过理论考试、个案实操考试合格,并提交一份完整规范的个案咨询报告,经评审组审核符合要求,由河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发放合格证书。

个人咨询50人次案例,并接受河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审核认定的督导师进行10次督导,提交案例报告及个人分析报告,经评审组审核符合要求,由河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发放督导证书。

五、实习、督导及费用请致电: 0371-58678856。

 

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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